2005年10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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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B超检查不出胎儿畸形
金华一家三口投状向3家医院索赔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刘志明

  本报讯自从女儿小可欣出生以来,金华的申品有、应惠青夫妇不但没有初为人父人母的快乐,反而陷入了无边的痛苦:怀孕时多次检查正常的胎儿出生后居然是个畸形儿!昨天,这一家三口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当地的安地镇卫生院、婺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和婺城区长山乡卫生院讨说法。
  申品有、应惠青是婺城区安地镇人,夫妇俩带着刚1岁的小女儿向法院诉称,去年5月应惠青怀孕,7月27日,她在当地的镇卫生院办理了孕产妇保健册,除进行常规体检外,还应卫生院要求在不同医院做了4次B超检查,结果均未告诉孕妇有什么问题,胎儿在母体中继续成长。
  去年10月18日,应惠青在医院剖宫产下了女儿可欣,不幸的是女儿存在严重畸形,法医检查发现小可欣“左上臂及前臂缺损、左肩三指状约9厘米,右手四指头、胸廓前凸畸形”。今年7月,经有关部门鉴定,小可欣属于5级伤残,并认为相关医疗机构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而延误了其诊断胎儿畸形最佳时机,3家被告医疗机构的B超检查本身存在过失。
  申品有、应惠青夫妇说,自从女儿出生后,母女俩几乎没出过大门,夫妻俩痛不欲生,全家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为此,一家三口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长期护理费及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24万余元。
  昨天,金华婺城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